第二书包网辣文 > 玄幻小说 > 厂哥厂妹 > 第七十二章酒醉人不醉
    看着陌生男子趴在桌上睡着了,田大壮觉得倒是这样最好。

    至少,这名男子可以不用再被无休无止的烦恼折磨,偷得浮生半日闲,获得了暂时的舒心与畅快。

    想想自己也没帮他什么,仅仅陪他聊了几句话,听他讲了会没头没脑的故事,他却把自己认真当成朋友,这也许真的说明这哥们太缺少安慰,些许的关心就能让他感动不已。

    这名陌生男子应该还是不能彻底忘记他口中的“贱货”吧?不然,他也不会独自一人前来买醉,如果他真的像自己说的那样,真的认为女朋友离开了他是好事,真的完全不在乎这件事,那他又何必来此以酒浇愁呢?

    陌生男子之所以感觉到受了伤,之所以感觉到难以割舍,之所以一边恨恨地骂着对方“贱货”,一边又借酒让自己烂醉如泥,不外乎他是真的动了心,真的太在乎对方。

    两个人的缠绵故事,一方只要比另一方更在乎,便注定会患得患失。

    倘若那不甚在乎的抽身而去,在乎的那一位固然撕心裂肺,但想想当初,何尝今日的伤痕累累不是昨日的命中注定。

    谁先在乎了,谁更在乎了,谁就输在了起点。

    不死便罢,一死便万劫不复,再难翻身。

    保证自己在爱情的战场上永远不受伤的秘诀只有一个:在没有最终确认对方投入了多少真心以前,绝对不要冒冒失失地先跨出半步。

    田大壮这个时候才稍微意识到了自己的天真,意识到了自己无可救药的憨傻。苏艳霞自不必说,阿紫这件事分明就是自己自找的。

    明明知道她有男朋友,为什么还是巴巴地往前凑呢?

    好吧,你说你慢慢相信了她。她说她喜欢你的诚实,你相信了。她说她喜欢你的憨厚,你相信了。她说有你在身边,她感觉到很安心,你相信了。她说她还是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你相信了。她说她是一个表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但实则内心里极为小心脆弱的人,你相信了。她说她其实真正的本性是慢热的,很不容易爱上一个人,你相信了。她说她是一个极难忘情的人,只要爱了,就注定此生再难从心头将那个人抹去,你也相信了。

    你傻傻地相信她说的那个她会爱上的人,那个在她心头永远也无法抹去的人,就是你。

    你傻傻地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总有一天你会感动她,总有一天她的心会豁然打开,全然拥抱你的进入。不管她是一个多么慢热的人,你有足够的诚意和耐心。

    你不怕慢热,你怕的是有一天那个你爱上的人会离你而去。

    阿紫给了你一个假象,只要她爱上你,就会天长地久,而她已然有了爱上你的种种迹象。她不时主动邀请,让你陪着漫无目的地闲逛,甚至她还引君入室,将她自己毫无保留地给你。

    她在你的耳边快乐地呻吟,和你一起冲上幸福的顶峰,她时而流泪,时而沉默,时而卖萌撒娇。

    还记得那次你和她走在一起,她忽然问你,今天背的小包好看吗?她不说,你还完全没在意她背的是什么小包,现在说了,你特别认真地看着她背的那个小包。

    你说好看。其实你心里想说的是,只要她用过的东西,都是好看的。

    你欣赏她所有的好,她一切的一切,浓妆艳抹,素面可人,红衣明媚,白裙雅心。

    一千件衣服,穿在她的身上,就会有一千种美。

    若是她天天穿着同一件衣服,你也会感到自有万种风情。

    情人眼里出西施,你眼里的她何尝只是西施,她比西施美一百倍。

    因为西施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而她,却是你心头最爱的那一个,而你,也在她似乎有意无意的表露中,认定她之于你,一如你之于她,你们彼此一样的相爱。

    而那一次,她半带娇羞,半露柔情,说她背的这个小包是刚刚买的,今天为了让你看,特意背在身上。

    是的,是第一次背在身上,是第一次特意背在身上,是第一次特意背在身上只为给你看,是第一次特意背在身上只为特意给你一个人看。

    你醉了,你的心仿佛喝了满满的蜜汁,你想流泪,你在心里暗暗发誓,今生定不辜负如此真心待我之人。

    你稀里糊涂地一脚就栽了进去,栽的那么投入,栽的那么死心塌地。

    她宣称的慢热,她宣称的爱的永无挪移,成了你放心深陷的安然之锚,你确定她不会离你而去。而你的心里,也早已立定心意,她若不离,你必不弃。

    当她担忧地望着你,询问你会不会有一天离她而去,你心里其实真正在说的是,小傻瓜,我怎么会舍得离开你,我只怕你会离开我呢。

    可是她的担心,她担心你离开她而去的担心,让你更加坚信不疑,你确信她是不会再离开你的了,你确信她此后一定会永远就这样,和你继续走下去。

    田大壮想不下去了,他又想起了阿紫递给他的小纸条,想起了小张条上那令他肝肠寸断的四个惊叹号。

    他做梦也想不到,阿紫会这样绝情。

    口口声声说不会离开的,而今离开了。口口声声说担心对方离开的,而今她自己先离开了。口口声声说不轻易爱上一个人,天生是慢热的性格,但是一旦爱上了一个人,就一辈子再也忘记不了他,而今她已然把你抛在脑后。

    还说是为了她的男朋友,是她的男朋友不喜欢她这样。

    你那么爱你的男朋友,为什么要来惹我?你惹了我,又弃之一旁,转眼和自己的男朋友打的火热,更是为了讨男朋友的欢心,毫不怜惜地一刀斩断和我的所有情谊。

    天啊,我是该羡慕你的男朋友,还是该痛恨你的男朋友?

    我是该爱你,祝你幸福,还是该诅咒你,祝你有朝一日也像甩掉我一样,被别人无情地抛弃?

    而真有那么一天,我不是想看你的笑话,而是期望你在受过伤害后,明白我的所有痛苦,然后,良心发现,还会转身再来找我。

    可是,我怎么能够相信,你既然抛弃了我一次,就一定没有可能会抛弃我二次三次?

    也许,从始至终,我不过是你眼中的一个临时替代品,在完成了暂时的用途后,便可以全无留恋地顺手丢掉。

    阿紫啊阿紫,你说过的怕我有一天会离开你,而今我没有离开你,你却已选择离开了我,可叹我却还在这里碎碎念叨,无法忘记你。

    你已潇洒远离,我却狠心难弃!

    田大壮看着眼前兀自沉睡的陌生男子,无意勾起了自己的心事,不由越想越难受。

    直到他猛然想起自己本来到此的目的,原本是想找个喝酒的地方借酒消愁,怎么酒已经喝了,这愁思竟然说回来就又回来了呢?

    难道是刚刚喝的一杯酒,折腾了这么不大会就酒劲过去了?不是吧,这酒的有效作用时间也太短了些吧?

    嗯,看来一杯不够,自己应该过去到吧台那里再要一杯。

    田大壮这样想着,人已经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准备抬脚便往吧台那儿去。

    一个女子走了过来,一手拎着酒瓶,一手拿着酒杯,左右环顾了一番,看到角落边田大壮这里尚有空位,便直接穿行而至,将酒杯酒瓶往桌上一放,坐了下来。

    田大壮看了看这名女子,樱唇杏眼,化着媚惑的浓妆,耳垂上悬着一对夸张的巨大耳环,在酒吧忽明忽暗的灯光下散着银光,熠熠生辉。

    女子见田大壮盯着她看,毫不介意,拿起酒杯,冲田大壮晃了几晃。

    “怎么样,猛男,陪我喝一杯?”

    田大壮本来起身就是想去吧台那儿要杯酒喝,现在居然有送上门的酒,他现在也不想再顾虑什么,爽快地重新坐了下来。

    女子拿过酒杯,在桌边放好,随后倒了满满一杯,将酒瓶里的酒和酒杯里的酒复又并排放在一起比较了下,这才把酒杯往田大壮面前一推,送了过去。

    田大壮拿起酒杯,豪爽地和女子碰了一下,端起来一口气灌了下去。

    女子没有想到田大壮这般痛快,看着田大壮一饮而尽,她手中的酒此时却是尚未送至唇边。

    想了想,女子将自己瓶中的酒又倒了一些在田大壮的杯中。

    田大壮见女子一滴未沾,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接过酒后,这次倒是没有立即饮用,而是放在手中,先让酒液在杯中缓缓转了几圈。

    也不知女子拿的是什么酒,酒色深红,显然是经过了漫长岁月的酝酿和洗礼,其色深沉浓厚,犹如舞台上典雅庄重的红色幕布,等待片刻开启后,便是舌尖上一场华丽的剧目,精彩上演。

    这深红的一抹酒色,在杯中旋转荡漾,携带着属于时间的味道,闪耀着迷迷离离的光泽,诱惑着田大壮再次一饮而尽,连同他所有的牵肠挂肚朝想暮念,尽皆收拾一空,来个痛痛快快的底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