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穿越小说 > 空降萝莉:谁敢叫我死公公 > 七十五侍帐叹畸人猎奇欺散木
    李存勖住了鞭,放慢了速度,把林某像撮一箕雪粉儿似的小心翼翼往回撮。

    林某想了想,把李存勖的心思摸明白了,脸上忽然有点热起来,怕红着脸更像娘们儿了,忙把头埋下去。

    “干嘛呢?”李存勖生怕他头一低就咽气了。

    “圣上干嘛不叫魏国夫人来呢?”林某到底是问出来了。

    李存勖高高的眉骨拧了一下:“蠢蛋!”

    他把这只蠢蛋慢腾腾撮回了军营里,德胜押来的军粮已经交接了。

    林某忽然想到,如果自己在军粮中动有什么手脚,交接时根本没法守在旁边掩护,早让人把该查的都查了。

    如今他第一次押的军粮,说不定也像小朋友第一次写的作业一样,给人全批改了一遍,还不伤颜面。他只是被小晋王带出去兜了一圈的风,还荣宠得很呢!

    李存勖……心计有这么深么?

    李存勖军帐里的勤务兵,看见他马鞍里兜下来一个大棉袄裹和小人儿,眼睛都瞪大了。

    这小东西,似乎是中看不中用的样子。

    莫非是……

    中吃?

    “见过哥哥!奴婢便是林阿大,魏州行宫常侍。”林某怕他想歪,赶紧自报身份。

    虽然,人家执意要想歪的话,这身份似乎也没什么用……

    勤务兵果然一副“哦原来如此”的脸。

    原来如啥?哥哥你想成啥了?哥哥你别走!

    林某特别想伸手把他留住。

    “对了,林常侍来了,我这里有人侍候了,你们这些粗手笨脚的快给我滚出去吧!”李存勖恨不能拿大扫帚把勤务兵扫走。

    勤务兵识趣而圆润地滚了。

    李存勖两臂一张。

    这是等人侍候的意思。

    林某一时有点羞涩,未能上前。

    “你要不要……休息一下?”李存勖伸着脖子体贴的问,“你下头伤口没流血吧?”

    林某一时不知是找个地洞钻进去好还是开大脚把他踹出去好!

    林某下头没伤口!

    但是有个不想被人发现的口子!

    并且如果林某下头真的有伤口的话,也是拜你小晋王所赐!你让手下阉了一批太监然后体贴的问人家流没流血真的好吗?!

    林某已经放弃批判这事儿有多荒谬了,只是飞快地深吸一口气,非常敬业的回答:“奴婢没事,多谢圣上关怀。”然后特别专业的上前,服侍李存勖更衣。

    他怀着复杂的心情再一次发现,李存勖的肌肉是真特么健美!各种尺寸都真特么的好!

    他如果是个gay,估计宁肯自阉都要换取近距离对这具身体上下其手的机会。

    可惜林某不好那一口。

    与其说他想跟李存勖睡,不如说他更愿意跟刘丹楹睡!

    哪怕跟小湖睡都比较好!

    或者……

    呃,林某悲摧地发现他穿到这个世界之后就没机会接触几个女人,全是各种大老爷们,与割了蛋的大老爷们。

    这些爷们倒是环肥燕瘦各有千秋。

    逼良为腐的节奏么这是?

    林某替李存勖更了衣,换周匝来按摩,自己低着头抱着衣服出去。

    李存勖提醒他:“回来讲故事!”

    “……”林某想说您已经有能说会唱的周匝周先生了,还特么要我讲什么故事!

    “不要黄段子啊!”李存勖抬高嗓门又补一句。

    “!”林某差点踩着衣带绊倒。特么说得好像他有多爱讲黄段子似的!之前不都是投其所好才开那么多的嘛!

    特么这会儿李存勖又贞节起来了?

    林某满腹狐疑。

    他交付了换洗衣物、带了夜宵回来,听周匝一套曲子已经细细唱到尾声了。

    周匝专业功夫了得,口中一边唱,手底一边按摩,两不耽误。李存勖给他打着节拍。

    林某回来,看了一眼,很有眼色的把食盒自己打开,悄没声儿的喂给李存勖。

    李存勖就着他的手吃了,听周匝唱罢,吩咐林某道:“阿大,你把那金粟鼠的故事再说一遍,着周先生谱曲子。”

    林某有些意外,然而还是从命又说了一遍。

    据说在海的那边,一个遥远的国度,古老的密林深处,有一种松鼠类的啮齿动物,毛茸茸的,只有婴儿的一个拳头大小,啃咬雪松树皮上生长的一种苍苔为食,它的尿液有一股子新鲜的栗子味,毛皮金色,闪闪亮,跑起来就像是一团阳光。这幅景象看起来是这么美,以至于它被称作太阳神送给森林女神的吻。

    对了,那里的人不信佛菩萨。他们的信仰是比较宽泛的,所谓的“万物有灵”,太阳有太阳的神灵、森林有森林的神灵、连厕所都有厕所的神灵,办什么事就拜什么神,分工专业而明确。

    猎人进森林捕猎时,是要拜森林女神的,但他们很少会想捉金栗鼠,因为它没有经济价值。

    它的肉结实而苦涩。它的筋、骨、血都一无是处。啊,当然,它的毛皮实在太美,那样闪闪发光的颜色,比人间最美丽的金发还要夺目——在那个遥远的国度,人们的头发也有各种颜色,有些是会像金子一样灿然发光的。

    那么,对于同样灿然的金粟鼠皮,也确实有人考虑过拿它来制作什么东西,但一来,金栗鼠实在太小了,做一条小披肩,都至少要用掉五六十只,猎取这么多只金栗鼠是可能办得到的吗?它们数量本来就少,速度又那么轻捷,从这棵树到那棵树,像个飞吻,一闪就没了。收集五六十只,那是多么艰难的任务呀!但还是有商人设法让猎人给自己搞了一些。他想,做不成披肩,做个手袋也是好的。越珍贵,也就能卖得越贵嘛!他相信金栗鼠手袋会让他收回成本,于是花大价钱雇了二十几个猎人,分布在五座深山中没黑没白干上半年,捉了十来只金栗鼠,是够做两只小手袋了,可惜皮被活扒下来之后,就不再那么光芒耀眼,商人还以为是剥的过程中溅上了血的关系,就叫工人清洗,结果越洗越灰暗。商人还不死心,又叫鞣制。结果鞣制完的皮子,难看得比老鼠皮都不如。几经试验,商人终于伤心的确认:金栗鼠的特性是这样的,从死亡那刻开始,毛皮就渐渐丧失光泽,之后再怎么处置,都只能令其越来越难看。这是一种无法投入商业的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