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桐轩看其他队友们都洗干净了身子、拿上了花卷馒头,自己才吃起来。
不洗干净身子容易病、容易死,吃不上饭就没力气干活,也容易死。
他照顾着这一队人,像老母鸡照顾一窝小鸡、像饶有经验的农民照顾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林某也分到了两个馒头,所谓花卷,白面搀着杂粮面,不是纯白面的。但是管饱。吃了不够还能去要。配菜除了咸菜,居然还有新鲜时蔬与卤肉,这就是宫人的好待遇了。
咬在林某嘴里。不好吃。太干,没有油。味道也不行。厨子不会用调味料,光靠盐!比进宫前的饭菜没什么进步。
何况臭味还在他鼻子里弥漫、好像全身毛孔都还浸着那股脏臭。他没胃口,胡乱咬几口就搁下了手。
一圈凶光扫过来——这小子敢剩了大半个馒头不吃!他浪费粮食!他不要命了!
林某打个激灵,把自己咬过的部分掰下来,没咬过的讨好的捧出去:“哥哥们吃么?”
凶光缓和了:这小子还算懂事。
“你要吃。”杜桐轩这时候开口了,“不吃要生病。”
在他朴素的思维里,饿肚子是万病之源。
林某向他铜像般的脸投出探究的一瞥,笑了。
一笑眸光闪闪。杜桐轩觉得,很好看。
“明天我应该能好好吃了。”林某说,“明天我应该更习惯了。今天我先多喝点水好了。”
没有哼哼唧唧的哭腔,纯属陈述事实。队友们喜欢这样的平静口吻。他们也知道他说得对。要求一个新晋小子头一餐就有胃口,是太过份了。而他讲求实际的说话风格让他们感觉舒服。蛮奇怪的:明明是个小朋友,却像个懂事的好汉子一样靠得住。
“……那好。”杜桐轩回答。
然后就没有话了。
他话不多。
其实郭崇韬也是话不多。林某忍不住拿他们两个人比较。一个是懒得说话,另一个,则是真的,没什么话说。
没话说的人是无趣的,然而林某此时,面对这样雕像一般的沉默,只觉安心。
他低下眼睛看碗里的水。乱发蓬蓬遮下来,好像把他跟世界暂时隔绝开了。
现在他话也是不多。不敢多。对这个世界他还吃不准。带着不知啥时候能修复的光脑,他要谨慎一点来。
“——那么刘谦他老婆一听说他在外头养了个狐狸精,还生了个小狐狸,气都气死了,叫侍女:‘捧剑来!’”队友吃饱了,在这一天难得的闲暇时光,踞案讲起了古。
所谓古,其实也不过十来年的事。南北大地上多少奇葩人事层出不穷,值得一讲再讲,有的在传播中失却了本色,谁在乎?难得未死的一日,且拿来作个消磨。
如今讲的是光化年间,南海王刘隐还没封王的时候,外头养了个儿子。他老婆韦氏是个牛逼哄哄的脂粉、拳头上立得马的裙衩,闻言那里还能忍?讲古的尖起嗓子学一句:“拿剑来!”旁听的急得抓耳挠腮:“怎样怎样?”
“怎样?把小狐狸精剥光了剖开心来?”讲古的笑了,“不是!是叫把生的小子拿过来!她要斩草除根!”
“好狠的婆娘!”听者咋舌,然而兴趣降下去一点点。杀个小子,纵然杀得正确,也似乎比不上剥光小狐狸精来得有趣。
“那韦氏,高举三尺青锋剑,咬碎两排白玉牙,”讲古的努力描蓦形态,“照着那小子头颅,就要落下。谁料想!啪!那剑却掉在了地上!”
“她手滑?”听众奇问。
“你娘的手滑!”讲古的笑道,“那婊子养的小子,才八岁,妈的壮的跟你十八岁一样,手长过膝,那话儿也长!生得是头光脸滑,跟脂油砌的一样,被那剑一吓,裤档里那话儿直竖冲天!人家是怒发冲冠,他是怒冲一屌!好么他一硬,那韦氏就软了。好一会儿,把那小子搂过来摩头,半天一句话:‘这孩子非比寻常。’”
又是捏尖了嗓子学妇人气喘吁吁口不应心的说话。听众都满足的哄笑了,撒开满手的汗:“摩的是大头还是小头啊!”“她软了,关你屌事,你倒晓得!”“别吵,且听他说下去!”
于是一张张脸都紧张的,喉咙咽着唾沫,手张开了,又捏紧,听那讲古的舌上生花、床上叠床、波翻红浪。明知是假的——那等绘声绘影,比钻进被子里亲眼看的还贴切,怎可能不是编出来的呢——纵编的也好,听着好听,就是好的。哪怕下面半截儿没有了都还要听。子曰诗云倒不是编的,哪个要听?连阉人都不要的!
林某往旁边挪了挪。
这么粗糙的故事,他听着都嫌硌耳,是不要听的。唉!明明他以前随便编一段灵魂作品,就比这等小黄段子高明几个银河系都不止……
杜桐轩也是坐在旁边,背对着他们,没有走,但也没有过去。
林某正好在他身边坐下。他低下头来,与林某对视了一眼。竟彼此在对方的眼中找到了某种了解。
于是在那缓缓亮起来的星光中、一群最低等太监唾沫横飞找乐子的声浪里,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一前一后的坐着,倒有某种程度的和谐。
“……韦氏恋奸情热,大红被子一卷,果然把她亲儿子不要,姘上姘头的小子扶上去,成了如今的南海王!”
哄然声起。今夜的欢乐气氛到了顶峰。且因是编排竞争对手出身的故事,占了政治正确,仿佛不但找了乐子,而且简直跟冲锋作战的士兵一样英勇。
那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仍然稳稳的,一动也不动。
只有月亮在云端看到了一切,却不言不语。
林某就这样留了下来,并且干的活儿还不赖。
人们以为他很快会死,但被阉的实际上是他这具身体的孪生兄弟,他现在这身体下头既没有伤口,便不易发炎感染,竟好端端的活了下来。
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也许他会成为掏粪副队长,都说不定的。
在很多人眼里,这何尝不是种锦绣前程?
然而那天晚上,张承业来了。
张承业一来,杜桐轩梦中接报惊坐起,披衣拜迎,脸上表情几乎称得上诚恐诚惶:“公公您老人家怎么亲自来了?”
张承业当得起“老人家”这三个字,不是龙敏对郭崇韬那种昧着良心张口就来的。
他是唐末的阉官,伺候过李祚,李唐最后一个皇帝,就是那个“时政出贼臣,帝哀不能制”的唐哀帝。之后朱温受禅让、鸠哀帝、兴梁朝,顺便还杀了一大批太监。
张承业受老晋王李克用的保护,侥幸未死,在李克用死后,就辅佐了小晋王李存勖,直到如今,年过六旬,仍在帮忙操持军政大务。
他是阉人,也确实秉着大权,尤其是财权,然而跟从前与未来传说的一切“阉竖权奸”不同,他忠诚、老实、勇敢、恭谨,几乎是帝王心目中想要的太监的活样本。
半年前他还在替李存勖守着太原。梁将王檀奇袭太原,张承业坚守良久,直至解围。他自己受了伤,如今跟在李存勖这魏州行宫养伤。太原那边由冯道守着了。冯道虽非武将,然而老成持重,善于用人,大家放心,让张承业在这边只管多休养些时候不妨。
这时候他偏偏半夜来访,必有大事。
杜桐轩心头一震。
但张承业并不是来找他的,只是来他这里要一个人。
要的是林阿大。
杜桐轩呆了片刻:“张公公,那孩子……非死不可吗?”
他不是傻子,也知瘦弱得像只小猫一样还被送到他这里,那孩子该是得罪谁了,却也没想到这么严重。张公公亲自要提了去用。
这样的提去,还能有活路吗?
张承业见他言下有不舍之意,望了他一眼:“活总要有人做。不然,你换谁?”
说话很轻、很慢。他是老了。声音浑浊。这一句话几乎听不清。
响鼓不用重锤。这一句话又何必说清?
杜桐轩低下头去。
他又哪里能用别人来替下林阿大呢?阿大只是个孩子,不该死,其他人就该死了么?
他从来不是生杀果决的人,不觉得自己有资格为任何人的死亡负责。
他只能提异议。然而这个世道,只提异议是没有用的。
“何况,别当那只是个‘孩子’,那‘孩子’身上有命债哪。”张承业又沉沉的抛下了一句。
杜桐轩震了震。
他没想过那么小的孩子手上也有人命。大约,总是世道所逼,不得已。他不至于因这一句话就视林阿大为必须赶紧处决的小恶魔,但张承业给他交这句底,是很给他面子了,他总不能给脸不要脸。
外头光线黯下去。似乎月亮也没情绪了,扯了一片云来遮住了自己的脸。只有不知哪处树窠下去,有什么不怕寒不怕黑的虫子,还在轻轻的叫。
“张公公,你歇口气,我去叫吧。”他恭谨道。
“尽快。误了正事不是耍的。”张承业没有干涉他想最后跟林阿大相处的意愿,只是提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