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陈科桦躺在床上,灯早已关掉,室内却并不是全然黑暗,窗外明明灭灭的光散射进来,将不大的宿舍空间隐隐约约地照亮。
城市的夜晚,黑暗永远是一种奢侈。
今天晚上的事,有必要找柳梅芬问个清楚。可是,该如何跟她说呢?这样的话题,似乎不太容易开口。
脑海中闪过柳梅芬的影子,接着是程双俊那帅气的脸宠,胖子陈科桦不由心下轻轻叹了一口气,这两个在一起确实挺配的,那个姓程的小子实在比姓陈的胖子好看太多。
有什么办法,人家姓都比自己好,陈、程听起来发音差不多,但“程”字才拉风,禾、口、王组成程字,禾是粮食,口是人丁,王是权势,“粮”是什么,钱呐!这里发工资不是称为“出粮”吗?瞧瞧,人家那姓是有权有人又有钱。
而自己的“陈”呢?耳加东拼成一个陈字,东是位置,合着自己这姓就是不知在哪里被人家拧耳朵的货,两下一对比,简直惨不忍睹。
如此看来,自己又算哪根葱呢?糊里糊涂地就陷进去,现在不明不白地有人又想要把自己拉出来。胖子啊胖子,你怎么这么悲催呢?好吧,姓和脸都是父母给的,自己只是不小心投错了胎,但是既然现在已经来到了世上,就得老老实实地面对一切,生活生活,怎么生自己没有办法决定,但怎么活却是自己可以选择的。
不过,换个角度,再看自己和程双俊的姓,“程”字的组成顺序是禾、口、王,粮食放在前面,权势放在后面,说明稳扎稳打,踏实谨慎,凡事一步一步来。而“陈”字是耳、东,耳朵在前,方向在后,先辨明方向再往前走,除了谨慎,还体现出睿智和谦虚,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把外面的声音听进心里去的,更不消说理解整理那些由此而来的信息,并指导自己的行动了。这样看来,自己的“陈”竟然比“程”的境界高了不止一个档次。哈哈,也算扳回一局,战成平手。
如此看来,他胖子陈科桦和那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帅哥,现在没人可以断定谁才会成为人生最后的赢家,起码,他还是有机会的。
想通了,心也踏实了,胖子陈科桦很快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阳光灿烂的一天又开始了,城市随着太阳的升起而渐渐忙碌起来,虽然这里不管白天或是夜晚,都总有人来来往往,灯光和日光争辉,人声并车水马龙同响,但胖子陈科桦还是更加喜欢白天的阳光,那让他觉得一切更真实,更加充满活力。
走进车间,里面的一切都是熟悉的,胖子陈科桦安安静静地坐定,等待柳梅芬的到来。
胖子陈科桦现在特别喜欢上班时来早一点,每天来早一点。是的,这是在柳梅芬进入工厂之后,以前他可以出名的贪睡,能多拖二秒进入车间就决不会只多拖一秒,每天在床上起来都像是经历一场生死搏斗,哼哼着转个身便可以再轻轻松松地睡过去,直到闹钟不要脸地像是受了惊吓,死命地响个不停,胖子才会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迅速收拾停当再在工厂上班的最后时限内完成打卡和冲入车间的一系列动作。
而现在,他每天早早地起来,早早地进入车间,早早地从从容容地坐在自己的工作台前,只为等候柳梅芬的到来。
他喜欢看着人流中,那个他所盼望的身影,令他激动,令他喜悦,而且最幸福的时刻是,那个梦寐以求的身影缓缓朝自己走来,不是幻想,也不是做梦,而是一步步地如此真实,步步惊心,步步动情,靠近了,更靠近了……
每一天,最爱的那个人都可以走到自己的身边,而他所要做的仅仅只是安静地停留在座位上,等候,充满盼望地等候,充满温柔地等候。
试问,普天下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而如此美妙的事情居然每天都会发生,还发生在他的身上,他胖子陈科桦是何等地幸运!
胖子陈科桦这一刻甚至想,即便程双俊真的是柳梅芬的男朋友,但他也快乐不起来。相反,那个小帅哥应该有十足的理由嫉妒自己,因为梅芬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和自己在一起。
呵呵,让他尽情地在一边吃醋吧,单单为了这一点,让他再多扑几次多抓几次也是值得的。转而一想,不行,假如程双俊真的是梅芬男朋友,那自己就不该乱来。
天啊,如果真是那样,自己该会有多痛苦!胖子陈科桦无法想象没有梅芬的日子自己该怎么过。猛念及此,胖子惊悸万分,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一旁的梅芬忍不住笑出声来。
“怎么啦,现在一点也不冷,你不会是想感冒吧?”
胖子陈科桦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自己也觉得好笑。算了,连自己的身体也管不住,想着那么多未来的事情简直就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或许,以后的某一个日子,梅芬盘起了披肩的头发,穿上了簇新的嫁衣,但一边欢欢喜喜站立的新郎,却不是自己。那有什么关系呢?生命中,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和自己一起度过了这么多快乐美丽的时光,应该满足了吧。谁说公主一定要进入和王子的婚姻中呢?童话里的都是故事,现实中的生活才是真的人生。
下班时,胖子陈科桦慢腾腾地收拾自己的台面,梅芬感觉到胖子似乎有什么话要和她说,也没着急走。眼看着线上的员工都离开了台面,胖子轻轻地侧了一点身子,小声地告诉梅芬:
“晚上下班后一起出去走走,我有些事情想和你说,到时我还在工厂斜对面那家小商店门口等你。”
胖子停了停,看梅芬的神情有些局促不安,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的样子,便又加了一句:
“不是我的事情,是另一个男孩子的,说是你的老乡。”
说完也不待梅芬回应,顾自先快步走开了。
梅芬看着胖子陈科桦走远的身影,心下十分狐疑,但她毕竟与胖子相处时日非短,知道其为人实在,素无谎语。只是,胖子口中所说她那个神秘的老乡,到底是谁,胖子因何认识他,所要告诉她的事又究竟是什么事呢?看来只有晚上等着谜底揭开了。
胖子陈科桦一下班就跑到了小商店那里,先买了两瓶饮料,然后耐心等着梅芬的到来。不多时,梅芬也从工厂出来,到小商店与胖子会合,胖子晃了晃手中的两瓶饮料,然后递了一瓶给梅芬。两人沿着工厂门口的街道,一边缓缓往前走,一边说些无关痛痒的话。
走了一段路,过了几条街道,便来到了附近的一条步行街。这里每天晚上总是有许多前来游逛的打工仔打工妹,热闹非凡,路两旁的商店一家挨着一家,卖什么的都有,但大部分都是卖衣服的,有品牌时装店,也有男装店、女装店,还有专门售卖某种衣服的,比如,女士的贴身衣物。此外,中间还夹杂着一些售卖其他商品的小店,像什么卖电子产品的、卖日用百货的、卖凉茶糖水等等的小店,不胜枚举。
步行街路中间间隔不远便围栏栽有花木,周围依花坛而建有供行人落座休息的地方,花坛附近也会放置长椅。逛街的人们若是累了,或是想吃点零食什么的,可以很方便地找到坐的地方。当然这些长椅或是落座的地方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碰头聊天。
胖子陈科桦和梅芬原不是为逛街出来的,所以两个人基本没想着要进什么商店去东瞅西看。找了一个靠近花坛的长椅,胖子大咧咧地直接坐下了,梅芬本想先看下落座的地方干不干净,要不要拿纸巾擦一下什么的,后来看见胖子坐的那么爽快,如果自己太注意这些小节反而不好意思,也可能会让胖子尴尬。所以迟疑了一下,梅芬还是轻轻地在胖子身边坐了下来。
短暂的沉默后,胖子陈科桦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那个,那个,有个男孩子,说是你的老乡,他的名字叫程双俊,是吧?”
梅芬愣了一下,觉得什么地方有些不对劲,按说程双俊和胖子不在一个车间,平时也没有什么需要必须来往,两个人可能见面的地方也仅仅是在一起吃饭的食堂而已,但一般在那种场合,大家都是找自己熟悉的同事坐在一张桌子上的,这样想胖子没理由认识程双俊啊。
“怎么说呢,如果比起你,他就是我的老乡。但按距离看,他其实离我所在的地方并不近。你认识他?”
“是啊。也没认识多久,无意中他和我说到了你,我才知道原来你们是认识的。另外,”胖子说到这里有些喉咙发紧,他看了一眼梅芬,还是一个字一个字继续说了下去:
“另外,他说,他说他和你非常非常熟悉。”
“也不算特别熟悉吧,以前在一家技术学校里面,我们是同学,但所学的并不是同一个专业,所以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算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