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沉吟了半晌,说:“这样吧,无论成败,只要我送了信,你就得无条件请我搓一顿,菜任我点,三十块钱以内,怎么样?”
三十块钱,他们那次为他和炮哥补考而请客,四个人也不过才花了二十来块钱。好在刚刚开学,魏启明还有钱。
“三十块钱太多了吧?你也太狠了。”讨价还价还是很有必要的。
二哥听了这个话,瞬间演技上身,从皇军鬼子变成了元首,又仿似列宁同志,左手叉腰,右手掌心向上,神经质一般的挥舞着说道:“三十块钱就狠了吗?我亲爱的老魏,当你回首往事,对儿孙们讲你和他们的奶奶当年的浪漫史的时候,你会为你当年掏出的三十块钱感到光荣的。你们这么伟大而热烈的情感,就不值三十块钱吗?三百块,三千块,那也不多。”
“好吧,我同意。”魏启明痛心疾首的点点头。
“另外,今后二哥我难免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到时候你也要象我一样,为我送信,当然也不会让你白干的,没点好处,谁愿意那么不要脸哪,是不?小魏子。”二哥恢复了正常,坐回到椅子上,狠吸了一口刚才因为要表演而放在桌边的烟。
魏启明就像二战投降的小日本一样接受了上列条款。二哥吧唧着嘴还要再提条件,魏启明说了一句:“去nm的,有完没完!”
二哥哈哈大笑。
第二天,他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修改要送出的信,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脑子里什么也没想,毕竟,这件事说起来不大光彩,不同于抽烟、喝酒、打架,起码还可以说少年意气。追女孩子,并不是他们那个时代的时尚。成功了倒没什么,万一失败,如果被别人知道了,他可没脸见人了。
他们小时候把稍微奇装异服一点的男女都叫流氓。上中学时只有在社会上混的小地痞才在学校门口截女生。
晚上,当大家都回去了之后,他一气呵成重新写了一页纸的信,信的内容他一直还记得:那天上的白云,亮丽不过你的风采;那幽静的湖水,抵挡不住你眼神的明澈;你仿佛从天边走来,高贵的步伐,从我的心头踏过……。信的最后写道:我会于晚上七点,在礼堂旁的柳树下等你,直到天明。
为了防止二哥偷看,他在折叠的地方用胶水粘了一下。他告诉二哥的时候,二哥骂他卑鄙,不给信使观摩的机会。
他犹豫了一下并没有当场把信交给二哥,再掂量掂量。
在大学里,个人单独行动的机会挺多的,比如图书馆、饭堂、路上等等,但他权衡许久,还是让二哥在她绝对落单的时候再给她,他不想她一怒之下不顾后果的宣扬开来,那他就无地自容了。
得给她一个单独考虑的时间,五分钟就行:宣扬开来对她也没好处,以后可就没人追她了!
不过,她现在有没有男友呢?不管了!
星期四下午三点,是澡塘开放时间,开到下午六点。
北方用不着天天洗澡,夏天也是这样,干燥的气候和凉爽的温度,如果没有剧烈的运动,是不会出汗的。但也养成了一些人不爱洗澡的坏习惯,经常整个星期不洗,身上有一股腥膻味。
他们学校的澡塘每周二、四、日开放,每次都密密麻麻的象下饺子,白的、黑的、粉红的影像在眼前晃来晃去,夹杂着一股洗发香波和尿骚混合的难闻气息,加上蒸汽的弥漫,让人无处可躲,感到窒息。
他和二哥一般都赶在澡塘关门前十五分钟去,那时候人最少。和看门大爷好言好语的说,并再三保证速战速决,不耽误大爷回家吃饭,看门大爷才会非常不情愿的放他们进去,他和二哥就用最快的速度洗个澡。
下了自习,四点多,别人去洗澡了,魏启明一个人在球场上孤独的打着篮球,出了一身臭汗。二哥正在宿舍听着音乐,离澡塘关门的时间还早。
他投了一个不挨篮板的球,球一路滚了老远,碰到了球场边的一棵树才停了下来。他懒懒的朝着球走去,捡了球后,用手随意的在地上拍着回水泥球场。
偶然的朝澡塘方向望了一下,球从他的手边滑开,滚到了草丛旁。澡塘通往宿舍的小路从球场边过,那个端着脸盆、正用手整理一头湿湿的长发的女孩儿不就是李非吗?!天赐良机,她一个人!
他也不顾捡篮球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宿舍,推了一下正躺在床上跟着音乐哼哼、摇头晃脑的二哥,一把揪下他耳朵里随身听的耳机,大声说:“快,来了。”
二哥一头雾水,象没睡醒一样,对于他的无礼感到懊恼,瞪着眼睛说:“啥tm来了?”
魏启明连连作揖说:“李非来了,她在回来的路上,一个人,快点吧你,我求求你了。信揣好了没有?”
二哥这才醒悟过来,忙检查了一下信件有否收好,临出门还冲他重重的点着头说:“骚包,我办事,你放心!”
他能放心吗?!紧随着二哥,出了宿舍的楼门。二哥一路捣着碎步,还不时的撸撸头发,故作从容的样子。李非已经走上了宿舍门前的煤渣路,离他们不远了,他装着有急事的样子跑过二哥身旁,低声吼道:“别跟老娘们似的,稳着点。”
没等二哥说话,魏启明已经越过他,并低头从李非身边匆匆走过。风儿带来她身上的气息,如兰似麝的幽香使他沉醉。他不敢留连,到球场上捡了球,就坐在水泥凳子上低头假装休息,并用眼角的余光关注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李非在二哥面前站住了。
二哥拿出了信。
二哥朝魏启明这边指了指,他赶紧把头扭到另一边。
再看时,她把信收起来了。
她继续往宿舍走了。
二哥朝魏启明走来,这个笨蛋,她还没进楼门呢,她回头看了一眼,肯定知道信是他送的了,这下完了,她不会同意的,他丢死人了!
二哥一脸得意的冲他笑笑,他故作从容不迫的问二哥:“怎么样?”
二哥不屑的瞥了他一眼说:“刚给人家,还没看呢,我哪知道啊!”
也是,他昏头了。
一时无话,他们就傻站在球场上。二哥突然说:“哎,她出来了。“
魏启明扭头一看,可不是吗!李非正冲他们走了过来,手里的脸盆不见了,还是那身衣服,头发擦了,不过还是湿的。二哥冲他一摆手,说:“我先撤了,别忘了晚上请我吃饭。”
魏启明急得要哭了,对二哥说:“你别走啊,陪陪我。”
二哥冲已经走近的李非礼貌地笑了一下,哼着小曲回宿舍了,不时回头在她身后冲他挥挥拳头,意思是让他加油。
魏启明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心脏因为慌乱而咚咚的跳着,脸已经不自然的红了,眼睛毫无目的的四处乱看,就是不敢看她,仿佛毫无经验,初次接受审讯的犯人。
她却非常大方的来到他面前,开口问道:“是你给我写的信?!”
他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说:“是。”
心想反正已经这样了,该来的也躲不过,他壮起胆子和她对视了一下,相信他当时的眼神是异常坚定与诚恳的。
她却低了头,沉吟了一下,并不再看他,好象自言自语的说:“你净瞎写!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他憋着气接着她的话道:“是吧?”
他旋即意识到不对,脸又不争气红了,解释道:“对不起,你是有那么好。”
她也被逗乐了,微笑着对他说:“可你并不了解我!”
他急忙说:“会了解的,而且我相信我的直觉。”
他一口气说了出来,毫不犹豫。她也许被感动了,说:“我们走走好吗?”
太有戏了,他担心的丢人事件看来不会发生的了,而且还有成功的可能。一块石头落地。
他不知说什么好,只有跟着她,来到通往校办工厂的路上。这条路,平时只有工人师傅才走,而且现在还没到下班时间,小路非常清静,最适合男女同学来约会了。
他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看着侧前方的她。她比报到遇见时显得丰满了一些,不过还是很瘦。头发更长了,直垂到腰际。
他从报到那天初次见到她,经过半年之后,在那个冬夜又见过一次,前几天在工厂第三次见,一年的时间里,这是他第四次和她相见,而且距离如此之近。
阵阵洗发香波和少女自身特有的幽香,芳泽可闻,使这接近黄昏的黯淡景致,平添了无穷的美丽,充满了诱惑。
他们只聊了一些很平常的话题,比如说你多大了,家里几个孩子,父母是干什么的等等。在他们那个时期,女孩子的年龄并不象现在某些矫揉造作的人一样保密,把真实年纪象银行密码一样紧紧捂在口袋里。
那时,男女之间的交往是健康而真实的,并不把一些事情当作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知道了她父母目前都是教师,有一个姐姐在长春上大学,高他们一届。
时间过得飞快,天色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谈话,离正式的约会还远着呢,他们还不能毫无拘束的谈下去。
在回去的路上,他突然想起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还没有告诉她,她问他是什么,于是他把报到那天初次见面的情景详细告诉了她,还把后来在雪夜里的相遇过程都讲给她听,如果她能象他一样清晰的记着这些,一起回味初见的感受,共享这‘雾里看花、拨云见月’的时刻,再做出‘众里寻他千百度,募然回首’的娇羞姿态,那简直是浪漫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