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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不肯交待自己的问题,我也站了起来,当时已抽完了两支烟,我准备离开那里。他看着我说,远达公司的张老板是不是交待了?
我什么也不再说,就走出了红梅包厢。这就是我与郑秋仁见面的全部过程。
听杨玉清叙述完了,常文杰问,这么说,郑秋仁的死亡案,与你真的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马上反驳道,与我有关?那么我的动机是什么?
常文杰说,谁不知道这是一个背着数千万元的特大案件!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也不是今天才有的事。
他冷笑一声说,你是公安人装员,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请你拿出证据来证明!我一个小小的检察官,真的能有这么大的权力么?你们也不想想这种可能性。你们应该知道是谁最想除掉他。
常文杰说,案件没有侦破以前,我们对谁都不能下结论,现在也不能否定什么,你要证据,你等着就是,我们很快就会找到证据给你看的!
杨玉清说,你们怀疑我,也是正常的,我配合你们调查就是了。
因为他是市检察分院的检察官,加上当时公安机关因出了佘祥林冤案,正在被媒体曝光,上面对文明办案强调的很凶,因此对杨玉清的询问,只能在那种严肃但并不恐怖的气氛中进行着。担任主审的侦查员是副支队长常文杰,他是一名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的传奇人物,可是他对杨玉清也没有了办法。
因为没有确凿有力的证据,证明郑秋仁被害案跟杨玉清有牵连,因此公安机关没能将他刑事拘留——关押起来,但他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一时却也无法排除。
林局长倒不是对他要进行审讯,而是与他就郑秋仁的人际交往谈了开去。
林局长说,杨科长,你帮我们分析一下,郑秋仁的死亡原因,哪些人最有可能要他的命?
杨玉清看了看林文龙,他微笑了一下,认真地说,谁想要他的命,当然是与他有经济瓜果的人啦。但这些人是谁,我也还没有证据,根据他自己说的,他也只是一个马前卒的话,这个案子已指向了老城市的最高层,谁又敢乱说呢。
林文龙看着他问道,你们办案时,已发现了郑秋仁的重大经济问题,为什么不将他进行双规?
杨玉清说,我们检察机关办案,与你们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上差不多,先是初查,发现问题后,必须向上级党委进行汇报,案件对象是地师级干部这一级别的,我们检察分院没有直接采起强制措施的权力。我们不是纪检会,也没有对他们实行双规的权力。决定权在上级,案子还在汇报之中,枪杀案就发生了,可见我们这次行动,是触动了一个特大利益阶层的利益了。
林文龙又问道,问你一个敏感问题,除了郑秋仁,你们还掌握其他市领导的犯罪证据吗?
杨玉清笑了笑说,林局长,我们检察机关已掌握的线索,肯定不只有郑副市长一个人的,但没有查实以前,它们不能叫做证据。
林文龙也只好笑了笑,又进一步问道,你们检察分院,办理郑秋仁案由谁负责?还有哪几个人是这个案件调查组的成员?除了你之外,当天还有谁与他有过接触?
杨玉清想了想,看着林文龙认真地说,这个案件院里由副院长周开河负责,调查工作由反贪局长陈小董负责,专案组由我为主,我们这个调查组由陈局长、我、小黄三个人组成。当然我们三个人都与郑秋仁接触过。
林局长看着杨玉清说,你与郑秋仁见面前后,还有谁与他见过面?
他马上答道,这个情况,我真的不清楚。
林局长停了停,又问道,你看看谁最有嫌疑?
他不好意思地说,从表面上看,当然是我们这几个办案人员。但是这个案子必须要具备如下几个条件,一要有枪支;二要有利害关系;三要有作案条件,至少要清楚他在金苑大酒店;四要到过金苑的红梅包厢。从这些条件来看,这个杀手显然就在我们老城市一个很小的范围内。
林文龙说,你的分析有一定的道理,但要把这个人找出来,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一时不能排除你的嫌疑,请你这一段时间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杨玉清知道,自己这次与郑秋仁的擅自会面,已给自己带来了一个几乎脱不了干系的恶果——成了犯罪嫌疑人。让他与公安机关都想不到的是,他因此还将招来了杀身之祸,差点成了别人的替死鬼,这是后话。
案件不能快速侦破,来自市委市政府的压力,来自省公安厅的压力,已向林文龙他们以排山倒海之势逼来。案件不可避免地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波,当常文杰们还来不及控制住局面之时,它差不多已变成了一股无可收拾的浊水和泥石流。
上级指示要尽一切努力尽快破案,务必给党委政府一个台阶可下,给官场保留一点面子,要不然真的就变成了老百姓谣传的,是市委主要领导杀人灭口案件了。
可是林文龙的这帮手下,又怎么能把这个杀手给快速揪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