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科幻小说 > 我当道师的那些年 > 第二十七章 干尸
    “主人那家伙又来电话了……”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接通电话那边传郑鸿的声音。

    “喂!找我干嘛?”

    “你在哪里啊?出来一起去玩。”郑鸿道。

    “嗯好,在哪里啊?”

    “好客来,快点啊。”

    我把游戏机一关机说道:“师傅我先走了。”

    我飞快的骑车前往好客来,不一会儿,就来到好客来。

    我对老板说道:“老板珍珠奶茶一杯。”

    我看见郑鸿、甘大俊和陆晨正坐在位置喝奶茶,我一屁股坐在郑鸿的对面道:“我来了。”

    “张凡,晚上去不去KTV啊?”甘大俊说道。喝了一会的奶茶闲谈了一会,到了晚上我们就去KTV。

    我们三个来到一个叫音乐空间的KTV。

    我一进去就是吵杂的声音震耳欲聋,我对服务员说道:“大号包厢。”然后又点了一些东西吃,我靠,这KTV里面东西可真几把贵,一包向日葵竟然买五块钱,泡面一桶要八块钱,在外面买都不要这么贵。

    服务员给我们一张房卡,我一看306号房间,我们来到306房间,就开始疯狂的唱歌,KTV里面的彩灯光不断的滚动,让我有一些眼花缭乱。

    甘大俊拿过麦克风就开始,点了一首古剑奇谭主题曲《剑心》。

    “尘封在星蕴重明的魂魄,叫醒了恍惚梦魇的无措……。”

    甘大俊把一整首唱下了,我要感觉就要昏死过出,就有一句话可以形容甘大俊的歌声,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

    本来甘大俊就是五音不全,这么一唱难听的要命,张杰唱的歌都给糟蹋了。我突然想起来宋丹丹的小品中一句金典台词,“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这一句台词刚刚好符合甘大俊,所唱的声音有多恐怖。

    我在旁边鄙视的笑道:“得了吧不要在唱了,难听死了。”

    甘大俊冷哼了一声,“你唱歌好听你来啊!什么玩意儿?”说着把麦克风给了郑鸿他点了一首《逆战》。

    “在这个风起云涌的战场上,暴风少年登场……。”

    这首歌让人激情四射热血沸腾,郑鸿唱歌可不像甘大俊一样五音不全,他唱歌可是我们班上男生最好听的。

    我在KTV几乎没有唱歌,我就好像是来看热闹的,抓着一把向日葵,在哪里啃。

    而我唱歌有一个坏毛病就是容易跑调,我们唱到晚上9点半,我们纷纷从KTV里出来。

    我们各奔东西回家,我骑着车回家口里还不断唱着歌。

    9点多街上路人已经寥寥无几,“咣当”一声我摔的人仰车翻,我屁股摔的生疼。

    我借着昏暗的灯光一看,我被一只鞋子绊倒,我大骂道:“那个挨千刀的到处扔东西。”

    我眼睛一亮就看见远处,有一张百元大钞,我就爬了过去捡果然是百元大钞,我一看又有一张,这看把我高兴坏了,我捡完一张又有一张,我捡着捡着就来到一个小巷子里,我捡到最后一张好想碰到什么东西,我抬头一看黑呼呼的,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一照,把我吓的魂不附体一下子,把我吓瘫痪在地心跳加速,都要从肚子里跳出来。

    我看见一个男人变成干尸,我大叫着:“有...有,人死了啊……。”

    这一噪子把全部的居民都给吵醒了,大家都纷纷出了有的拿出手机打了110。

    不一过儿,警察来几名把那个干尸带走了,然后我做了口供。

    警察走的时候叹:“这个一个月里差不多死了不下10几俱。”

    我回到家里魂不守舍,呆若木鸡我把做一件事情告诉了全班同学,班上的同学都问我是不是真的。

    我说你们不信你去看新闻啊,我还上了头版头条。

    我对同学们说:“你们啊!晚上千万不要出门,现在每天都死人很可能下一个就是你。”

    甘大俊说道:“幸好那个死的不是你。”

    现在天天都有人莫名其妙的死亡,而且都找不到凶手,让市民搞的人心惶惶,把城里都笼罩在恐怖的气氛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