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修真小说 > 寻仙千迹 > 第十四章寻家的人?
    寻千离开纪家已经很远,心里还是美滋滋的,道:“没有想到小仙儿竟然是如此敏感的人,一次偷吃豆腐竟然占到如此便宜!真不枉费我对偷吃豆腐之事再三确定!”

    “并且此次偷吻,还成功突破她的牙齿禁忌,成功地伸出了舌头,触碰她的柔弱…”

    想到这,寻千更是心猿意马起来,感整个人都感觉飘起来,心中激情澎湃。

    只是,让寻千没想到的是此刻的纪仙儿恨不得杀了他,也让以后第一次两人相见之时,自己的悲惨模样,让寻千不得不后悔刚才的所做为。

    寻千心中暗暗想道:“此刻己离开纪家,有的事也就可以放开手干了!”

    “爷爷当年留下的麻烦也该要解决了,并且燕京一行之事也必然?不如…将两件事合在一起,一并交与他处理便可!”

    “好,就这么办!”

    想这,寻千心中基本上确定了该如何解决,随后便观望了四周的情况。

    这里是一条街尾,四处静悄无人。

    并且,此刻己经是七点多钟,天黑已经了下来,所以说对于寻千的自由开分程度,有效的提高了很多,而寻千的拳脚也能放开一些。

    以不至于寸步难行,爆露自己的修仙身份而引起世界的恐慌。

    寻千化为一道黄光冲入黑夜中,随之的是一个身影闪现,寻千穿着紫金神龙纹武服飞入高楼之中,忽影忽现,后步绝而前步现,行踪令人诡异难辨。

    高楼上,看着四周满是建筑群,寻千不禁有一些头疼,道:“十年来的变化如此之大,恐怕有一些不好找啊!”

    顿时,寻千灵犀一亮,随后,只见他整个人再次变化为刚才从纪家出来时的那一副模样,俨然一个小鲜肉青年。

    “这变化之术还真好用,都不用麻烦将衣服换来换去!”寻千赞道。

    变化之术,是一种十分低级的法术,归灵境的修士都可以使用,并且方便、实效,深受寻千喜爱。

    不过这一个法术也其明显的弊端,那就是遇到高级修士便点失效,这种法术用来骗骗凡人倒是也可以的!

    并且,这个法术将衣服变成另一个形状是要耗费灵力的,一但没有了灵力便会变回原状。

    之前从密境出来后,寻千也是这一种低级的法术。

    寻千直接从高楼中坐电梯而下,中途中竟然一个人也没有遇到,还真是令人寻千感到奇怪!不过随后在第六层,却没想到遇到了一个女孩。

    女孩十六七岁,穿着一身紫色的漂亮公主裙,像一个傲娇的小公主般,走了进来。

    女孩很漂亮哲白肌肤上,一张精致的娃娃脸,散乱的头发下,一双紫色的双眸灵动瞩目,素容下樱桃般小嘴艳红,此刻嘟嘟着小脸还显得十分可爱。

    “紫瞳,好奇怪啊!并且她身上散发着一股令寻千感到熟悉的感觉!”寻千有点震惊心中地暗暗道。

    毕竟他也是一个拥有紫瞳的人,对于见到紫瞳的人有点莫名的兴奋,或者类似他乡遇知音之类的吧!

    但寻千也没想其他的太多,毕竟华夏国地大物博,什么事都是会有的!像紫瞳之类的并不稀奇。

    “请问,你知道临安市梧桐镇宝怀路民国街怎么走吗?”寻千上前问道。

    “你是问我吗?”那女孩指着自己,看着寻千道。

    寻千无语地点点头。

    女孩瞬间反应过来,旁边毫无一人,也又不是问自已又是问谁?

    “你可以打的去啊,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何必要打听呢?”女孩提醒道!

    “方向!”寻千问道。

    “西北!”女孩虽然很疑惑,但还是说了。

    “谢谢!”知道方向后,寻千答谢道,随着按了一下电梯,走了出去…

    “好奇怪的人啊,并且还是和我一样拥有紫瞳!”女孩喃喃道。

    ……

    临安市邻近郊区的一条长街上,四周建筑十分稀少,有的也是一些年代久远的老建筑,看起来属于清晚到民国期间的外国风格的建筑,而长街尽头落着一座硕大的别墅。

    别墅整体恢宏,由两根汉白玉整体支撑构成,是一种独特的英式风格别墅,精美宏伟、令吃惊着迷,并且别墅还无是不刻散发着一股岁月的气息…

    而此刻,别墅的门口站着两名身材魁梧的保安,一次一次地将前来的人挡在门前,经过二人的严格搜身,才将人放进去。

    而前来之人大多数是非富既贵,因为前来的车辆大多数为豪车、名车,并且几分钟时间便已经占据了大片地方。而所来之车皆是世界名车,比如法拉利、利宾、宝马等…

    而引到这一切的人,便是这所别墅的主人“林朝廷”。

    对于林朝廷这个名字,临安市人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湖州也可以说得上是一位传奇了!

    在华夏那位老人宣布改革后,林朝廷如潜龙遇水般,腾空出世,迅猛致极,建立起朝廷集团一路过关斩将称霸整个湖州市场。

    如今,三十几年过去,朝廷集团势微,但林老之名,却依旧响亮。

    而今日,便是林朝廷林老的八十大寿,几乎整个湖州有头有脸的上流人士都前来拜寿,同时目睹林老的真容,领略当年的风采。

    别墅大厅和院子上,此刻灯火通明,美食佳肴更是眼花缭乱,一大群社会名行各业的商业精英聚集一起交谈甚欢。

    此刻,就在别墅的一个角落边上一道黑影闪过,只见一个紫金龙纹的墨色衣服的古装三青年从里面走出来,淡然走向人群。

    青年正是寻千,得到女孩的指示,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寻找,寻千终于找到了这里,不过看现在这个架势,应该有什么喜事要办,所以寻千干脆直接现身,看看有什么好事这么高兴!

    走近人群,顿时便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毕竟寻千的衣服也太显眼太奇怪了。

    “看这人穿得好奇怪啊!”旁边,一个艳妆女子,与旁边的女子议论道。

    “是啊!是啊,太奇怪了!”旁边的女子附和道。

    “衣服是奇怪!不过人好帅啊,又是异瞳,要是他是我男友就好了!”其中,众女子之中一个花痴看着寻千帅气的样子,陶醉道。

    “切就你这样子,给他提鞋都不配!”

    “什么…你说谁呢!”

    “说的就是你!”

    …

    此刻,因为寻千出场,许多花痴在那里争执着,而寻千丝毫不在意,自顾走向酒侍,轻轻地拿起一杯红酒,轻轻的抿了一口。

    突然,寻千感受到背后有动静,只见他轻轻地移了一下位置,只见,一只手掌扑了个空。

    “靠,躲开了!”只见,一个身穿黑色的青年大喊了一声。

    “你想干什么?”寻千轻轻谈吐道,并仔细地看着眼前的青年,脸很白,但没自己长得帅,寻千自恋地想到,并且发现他年龄跟自已差不多。

    “那个!我叫林志豪,请问你是在玩cosplay吗?”那青年尴尬地笑了笑,然后兴奋地看着寻千一身衣服道。

    “颗什么!”寻千不明白他说什么东西,于是不解问道。

    “cosplay!”林志豪以为寻千听不清楚,于是重新说了一遍。

    寻千摇摇头表示不懂。

    林志豪无语,原来他真的不懂是什么,是原始社会来的人吗?于是只见他换一个方法问道。

    “你看看四周,发现了没有,你穿的很奇怪!”

    寻千没有环顾四周,只见他对林志豪淡淡道。“这衣服我从小穿到大,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

    “老天!”林志豪无语地拍拍白己额头,感情自己是遇见极品了,不过还好,觉得寻千很对自己的胃口。

    “对了,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林志豪问道。

    “我叫寻千,寻家之人。”寻千看着林志豪,饶有兴趣道,没有想到自己还未搭讪别人,就已经有人来搭讪自己,这不得不让寻千对眼前这个自称为林志豪的家伙起一丝丝兴趣。

    “寻千,寻家之人?”林志豪疑惑,好像没有听过哪个豪门是姓寻的,不过这并不影响他林志豪兴趣,因为他林志豪交友从不管别人家世如何,只看对不对胃口。